苏州高新区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浏览量:15 来源:苏高新科技


近日,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文《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》(苏生力﹝2025﹞51号),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,持续壮大瞪羚企业群体,发挥瞪羚企业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,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部署,决定组织推荐一批瞪羚企业,现就我区江苏瞪羚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


一、申报条件


申报企业注册地必须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。


定量指标: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%,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。


1.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,202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,且2021-2024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%,且2024年正增长;


2.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,2021年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,且2021-2024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,且2024年正增长;


3.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,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(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),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;


4.注册时间不早于2015年,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(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),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。


定性指标:在江苏省内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,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。


1.行业性质:非烟草、铁路、矿产资源、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,以及房地产、基础建设、银行等行业。


2.企业性质:非大型央企、外企生产基地、分公司、销售公司、贸易公司。


备注:2021-2024年复合增长率=(√("3" &"2024年数据∕2021年数据" ) "-1" )"×100%"





二、申报要求


1.企业填写word文件《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》(附件1),用A4纸正反打印;填写exlce文件《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》(附件2)。


2.企业将正反打印的附件1盖章纸质版送至区企服中心;附件1(命名:瞪羚企业申报-XX企业,提交word格式)和附件2(命名:XX企业,提交EXCLE格式)电子压缩包发送至984992782@qq.com。


3.以上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均于2025年6月17日前完成报送。





三、其他事项


1.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,严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

2.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委托金融机构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现场核实。


3.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,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“瞪羚贷”专属优惠政策,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。





四、联系方式


高新区企服中心


王  悦 68754018


高新区科创局


张文鑫 68751513


纸质材料报送地址


锦峰路199号A座二楼企服中心综合办公室二




附件:

1.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

2.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


来源:苏高新科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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